江苏法制报:我省法、检、公、司合力提高社区矫正教管水平

30.10.2015  13:14

  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  伟  张全连  记者  施为飞)10月29日,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主持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亚平、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省公安厅副厅长吴跃章、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光东分别讲话。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持续保持全国较低水平,97%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亚平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裁判,履行衔接配合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相关法律和政策精神,认真做好适用非监禁刑的审前评估、审理中的法制教育与引导、裁决后的移送交接、违法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等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好法治宣传,积极推进社工旁听庭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发布社区矫正典型案例,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

  汪莉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水平,加快实现社区矫正实时数据交换,严把交付关、严把教育管理关、严把变更执行关、严把居住地变更续矫关,防止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问题。健全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和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活救助等方面的难题,做到监督与支持配合的有机统一,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吴跃章表示,全省公安机关要强化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前监所法制教育,强化动态管理,强化帮教帮扶。严格落实社区民警工作职责,按照逐人见面、逐人登记的要求,及时采集录入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户籍地公安机关要加强衔接配合,防止漏管失控。积极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和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增强其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张光东表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标准化、监督管理信息化、教育矫正科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和基础保障常态化。制定社区矫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严密省市县乡四级分析研判机制和省市县三级内控督查机制。提升社区矫正信息采集质效,完成电话语音汇报、生物识别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功能的试用推广,搭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开展分阶段、分类别教育,有针对性做好心理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正科学化水平。改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聘用制度,以分级管理为重点,培养和引入专业人才,开发专业岗位、厘清服务项目。狠抓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推行社区矫正“中心+基地”建设模式,强化中心接收登记、宣告教育、电子监控、执法管理工作。

  柳玉祥指出,这次会议是经省委同意召开、公检法司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要传达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共同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省编办、综治办、人大内司委、民政、财政、教育、卫生、人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省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