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成效明显

07.01.2015  18:08
 

2014年以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认真落实省厅《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及“四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努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的投入,完善设施,配强人员,健全机制,规范服务,创建了一批“场所便民、标识醒目、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制度规范、服务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114个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有112个窗口实现设置无障碍通道要求;有107家法律援助机构完成规范化窗口创建工作,窗口建成率达93.8%,其中示范窗口83家,合格窗口24家,宿迁、镇江、徐州、扬州4市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创成示范窗口。2014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918件,接待来访咨询群众358014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6556.73万元。

 

 


编校:邵建新
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