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起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05.12.2015  14:37

 

  晨报讯(记者黄敏)昨天是国家宪法日,而在昨天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也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这也就意味着,明年开始,全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办法中还明确,宣誓仪式可以邀请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社会公众参加。

  根据办法规定,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意味着,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等要职人员都将参与宣誓。

  值得一提的是,宣誓仪式的基本要素也作出了统一规范:规定了统一的誓词,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后,宣誓人应当报出本人姓名,着装需要整洁、得体。同时,宣誓仪式可以邀请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社会公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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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