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孤儿养育保障标准

25.12.2014  10:52

  24日,省民政厅通报各地孤儿基本生活、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情况。截至今年底,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较上年均有提高: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达1561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971元,增幅超过10%。全省1.9万名孤儿从中受益。

          我省各地均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省民政厅福善处处长蒋同进介绍,年底前我省有望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各类生存状态处于困难境地的儿童实施分类保障。这是首次为孤儿以外的困境儿童制定专门的保障制度,这类人群的数量也会超过孤儿数量。           今年年底前,全省城市“三无”老人平均供养标准也有提高:集中供养每人每月953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02元。全省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7442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63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