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15.12.2015  04:33

    近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厅公路局出台我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或达标)县的活动方案。

      根据该方案,全省将按照“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规范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提升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为我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率先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我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目标为着力从大规模建设向提质增效、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在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得到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率先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适应我省基本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6年—2018年,要求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和南通6市全部涉农县(市、区)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率先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第二阶段为2019年—2020年,要求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和连云港7市全部涉农县(市、区)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 在实施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或达标)活动中,要求各市每年创建1—2个省“四好农村路”达标县(市、区),在此基础上,苏南、苏中、苏北各推荐1—2个达标(市、区)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具体创建内容分为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四大项目、24个分项。(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