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三证合一”登记改革

30.12.2014  11:10

 


  12月29日,我省正式启动“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并在省工商局举办了全省首张省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发放仪式。省政府李云峰常务副省长,王立科副省长,肖泉副秘书长,办公厅吴剑铭副主任,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上,李云峰、王立科分别向江苏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紫金汇文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李云峰强调,“三证合一”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办证效率,为群众创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先行先试,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改革,顺利完成了今年的改革任务,为明年全面推进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要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做好搭建综合窗口、数据共享、并联审批3件实事,进一步提供政府部门行政效率。
  同日,我省“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在宿迁、泰州、镇江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兴化市、丹阳市、扬州市广陵区等9市县同步展开。其中,镇江市向多家企业发放该市首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泰州、丹阳、兴化、苏州工业园区、扬州市广陵区等向当地企业放发了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而宿迁在市本级、泗洪县、宿城区以及部分试点基层工商分局(所)同步发放首批“三证合一”执照,率先搭建起纵贯市、县、乡镇的“三证合一”登记审批体系。按计划,2015年年底前,我省在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将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2016年,在有条件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是指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并联审批,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从而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创设所需的3个证合并为1个证,实现“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张执照”的办证流程。这一改革措施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申请流程同步化,原来须依次向工商、质监、税务部门申请,现在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二是提交材料明显减少,原来需提交26件材料,现在仅需提交13件,减少一半;三是填写内容大幅压缩,原来须填写166个数据项,现在仅需填写74个数据项,压缩一半以上;四是审批内容有所精简,原来各部门各自审查申报事项,现在工商部门已经审查过的,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五是证照数量三合为一,原来放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个证,现在只发营业执照1个证。这些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创设的便利性,加快了企业设立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