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发放物价补贴8000万
02.02.2015 09:5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去年我省物价全年平均上涨2.2%,单月同比涨幅没有一次上涨超过3%,但13个省辖市仍发放物价补贴21次。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说,过去发放物价补贴的启动条件是全省物价单月同比涨幅超过3%,而后全省统一发放。按照这一“老规矩”,去年全年物价补贴都不够条件发放,而事实上全省各地物价水平不一,“火箭蛋”、“姜你军”等都曾很闹心,所以,自去年7月起我省对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及时修改,原机制规定的“以省或省辖市为单位”被明确为“以省辖市为单位”, “按月计算物价涨幅、按月发放补贴”也不再是“原则上”的要求,而是必须照做的“硬杠杠”, 且当物价月度同比涨幅超过5%时,价格补贴标准还将增加50%。这样一来,只要省辖市的物价月涨幅触及3%的“红线”,物价补贴就开始发放。如,去年1、2月,南京物价涨幅分别达到3.4%、3.2%,该市就两次发放物价补贴合计1253万元。
统计显示,去年,我省共有10个省辖市发放了物价补贴,徐州、常州、扬州3个市未启动。我省物价补贴的适用对象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市低保标准或农村低保标准的1/1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2.02.201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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