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项目节能量交易办法

01.04.2015  16:19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办法》共分分总则、节能量审核、节能量交易、监督管理、附则五章共33  条,主要规定了节能量的内涵及范围、节能量交易的程序规范、节能量交易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省政府通知要求,为稳妥推进节能量交易新机制,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的政策要求,从2015  年7  月1  日起,先行在苏南地区开展交易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到苏中、苏北地区。

  推行节能量交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创新,是鼓励节能减排,实行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化改革,对源头控制能耗增长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