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30.09.2015  14:07


  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市场主体登记设立采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后,在江苏新设立的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12类市场主体,无需再分别去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提交“一份材料”,在政务中心“一个窗口”提交,工商部门按照“一个流程”审核,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四部门共享“一套档案”,通过综合窗口向企业发放“一份执照”,彻底改变税务、工商、质监“三证分离”现状。新版营业执照仅加载一个统一代码,即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体现了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和全覆盖的编码需求。实施新的登记模式后,企业领照时间将大幅缩短。
  从10月1日起,已成立的企业(上述12类市场主体)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也适用新登记模式,缴回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集团不适用新登记模式,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后仍需要分别向质监部门、税务部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此前,我省于9月1日起在苏州、泰州试点发放“一照一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月底前,扬州、镇江等地也已开始试点,目前全省已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68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