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杜占元对我省依法 开展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监测试点作出批示

28.09.2015  12:26

      近日,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杜占元对我省坚持重心下移、依法开展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试点作出批示。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副厅长朱卫国指出,要按杜占元副部长要求,认真组织试点,及时总结,抓出成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精神,实现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目标,教育部语用司于今年初委托我省独家承担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省组织研制了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监测试点方案,将从法律法规知晓度、普通话普及度、社会用字规范度、语言生活和谐度等四方面设置36个监测点,为县级政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提供参考。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5年来,我省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部署,以城市为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2010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1个一类城市、12个二类城市、61个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获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首个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2011年起,又部署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制定了创优达标考核办法,培训了300多名乡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视导员。推出网络培训课程《江苏人学普通话》,实施5万名县乡幼儿园从教人员普通话达标培训项目,组织“推普到乡镇”志愿行动,为“推普”工作向乡镇农村延伸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