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难忘的取证之旅

26.10.2015  10:36

  1994年春节刚过,常州电子计算机厂领导来院反映,该厂西安办事处销售员缪某在推销本厂国光终端产品过程中,有一笔30多万元的货款至今未能回笼,但买方称货款已结算,并有相应票据为证。厂方察觉其中恐有猫腻,请求我院迅速派员调查。

  在检察干警月平均工资只有五六百元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30多万已是巨款。我院迅速拟定侦查计划,派我带队,远赴西安办事处查账核实。

  次日一早7点,我和经检科副科长沈建春、承办人钱亚强、会计戴静儒四人组成取证组,常州电子计算机厂派出四人协助,外加医生、司机各一名,总共十人,开车直奔西安。这一天,刚好正月十五。

  经过12小时马不停蹄的长途跋涉,当晚7点开进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由于是正月十五,客栈都没开门,街上都没有卖吃的,好不容易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只得吃方便面。

  第二天,天一亮就重新上路了,结果车子水箱里的水管被冻裂,刚灌满的水一会儿就烧干了,一路也没有汽修站,只得靠不停地加水来维持正常运转。第三天夜晚,汽车行至河南与陕西交界处的秦岭山区。

  晚上7点多,车子驶入了秦岭山脉著名的“黑风口”,这是前往西安的必经之路。这里结的冰足有3到5厘米厚,普通人徒步行走都异常困难,再加上两旁是悬崖峭壁,稍有不慎就是车毁人亡。无奈花300元租一条防滑链,由司机周师傅缓缓开下山,其余人一律下车步行。不到一公里的路,我们足足走了两个小时。

  到达西安后,我将取证组分为三组,白天分头外出取证,,晚上回来碰头,并通过传真与留守常州的审讯组交换信息。最终查明了缪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共计110余万元。这也是钟楼检察院自建院以来,办理的第一个一审判处死刑的经济案件。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