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 汪跃:我的引路人

24.10.2014  11:00

  我曾经的梦想是子承父业,当一名悬壶济世的医生。因为少小的我,耳濡目染了这个职业的崇高。当我看到父亲整日忙碌解救患者病痛后露出的欣慰笑容,感受到患者及其亲友在任何场合见到父亲都流露出的那种由衷感激之情,听到父亲行医之隅的百姓都尊称其“先生”(当地人对其尊敬的医生、老师称先生)时,我便坚定了未来人生之路,做一名像父亲那样的人——为人解难、受人爱戴的医生。

  带着这个梦想,在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年,我进入了医学院学习,我几乎要实现少年时的梦想啦!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毕业后我却被组织上一纸公文分配到江苏省淮阴市检察院,当上了一名法医。

  在上世纪80年代初,检察院是干什么的,政法人之外几乎没人知道。法医又是何干,连我这个学医又进了检察机关大门的人也无所知晓。于是我找来资料,先自学起法医学来,当弄清楚法医是干什么之后,我懊恼地自嘲,几年苦读,救死扶伤的医生没当成,却做了要与死尸打交道的“仵作”——旧时对验尸人的蔑称,属“贱役”。

  当我满腹迷惘之时,老检察长张贯超帮我解开了思想上的疙瘩。他对我说:“小汪,既然来到检察院,就别再惦记当医生了,法医是个很了不起的职业,要干好也不容易,特别是在检察院。你要好好钻研法医业务,同时要学习检察理论,了解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了解检察工作的意义,还要熟悉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当好检察院的法医。

  老张检是一位1938年的老革命、老政法。战争年代他长期在部队从事锄奸保卫工作,曾任辽宁省公安厅一处处长,文革时受到过冲击,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是当时我们那个地区检察分院的第一任检察长。为了鼓励我学习法律知识,他还送给我当时最新出版的3本书,分别是王桂五的《人民检察制度概论》、北大的《刑法学总论》和人大的《刑事诉讼法教材》。这3本书便成了我30多年检察生涯的启蒙教材,引导我走上从检之路,放飞起我的检察梦想。

  老张检是刑侦专家,深知技术对办案的重要性,对刑事技术工作特别看重。我后来才知道,正是老张检力主检察机关应该有人专门从事刑事技术工作,我才在毕业分配时被选中。这也使得我有幸成为全省检察系统第一个法医,从此与检察结下不解之缘。老张检对我这个院里文革后分来的第一个大学生技术人员格外偏爱,他先安排我到地区公安处刑侦科跟班实习,不久又送我重回校门专门进修法医课程。他常对我说:“年轻人不要怕吃苦,要多学、多干,才能有进步。” 正是在老张检的教导鼓励下,刚工作时的那几年,我不断地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逐步掌握了法医、现场勘验、刑事照相等专门刑事技术。我还被选送到人民大学专门进修物证技术,成为了鉴识大师李昌钰在国内的首批弟子。慢慢地我也喜欢上了自己的工作。

  那时的我,整天忙个不停,一时与刑检科同志一道提前介入公安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一时被法纪科叫去进行尸体检验和现场勘验,一时又到经检科参与案件的搜查,有时还要忙着会议照相。那段阶段,我似乎成了院里不可或缺的大忙人。虽然忙,但我很快乐。因为尽管我没能成为一名像父亲那样治病救人的医生,我还是感受到了自身价值的所在。虽然我的工作是辅助性的,但我觉得我做的一切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还是有贡献的。我特别高兴的是,同志们对我的评价也挺高的。那段时间,我年年被评为院里的先进工作者,还入了党。由于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不断加深,不经意间,我有了新的梦想,那就是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手挥利剑,惩恶扬善,做维护国家法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勇士。

  老张检似乎看穿了我的梦,他充分肯定了我的法医工作,又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要我在干好技术工作的同时,参加刑事案件的办理,通过直接办案丰富自己的经验积累,从而更好地从事法医工作。他说,“古代宋慈就是在不断办理各类案件中成为一个好法医的。技术工作只有和办案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作用。”那时还没有《检察官法》,也没有司法考试一说,于是我直接被调入刑检科,开始办理刑检案件,从而圆了我成为一名真正检察官的梦。说实话,那时条件真艰苦,经常要坐长途客车到离市区100多公里的地方办案,睡地铺、吃干粮是家常便饭,十天半月回不了家也是常事。虽然苦,但当时我还是有点兴奋的,一个刚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就担负这么重要的职责,难免有些飘飘然。当时基于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在办案中对案件证据的把握远不如现在这么严格,再加上文革遗留“”的思潮影响,同志们对中央提出的“两个基本”的认识还是有偏差的,导致一些案件质量不高。记得一次,我带着自己承办的几个案件回院里汇报。当老张检听到一个涉嫌杀人的案件没有法医鉴定和现场勘验笔录、另一个涉嫌强奸的案件没有物证鉴定,而我竟然对这两个案件都予以认定还提出要判死刑的建议时,立刻正色道 “简直是胡闹”。他对我说,“强调办案‘两个基本’,不是不要证据,如果我们对死刑案件的关键证据都不在乎,那不就是草菅人命吗。如果你这样办案,你就不配当一个检察官,记住,任何情况下检察官都要履行检察官的职责。”这是我参加检察工作后受到的第一次挫折。后来,在老同志的帮助下,我重新梳理了案件的证据,又进行了认真地补证。最终院里对前一个案件不予认定,对后一个案件作了降格处理。案件是办结了,但老张检“检察官要履行检察官的职责”的教诲却让我永远记在了心里,成了我一生工作的座右铭。

  秉承着老张检的教诲,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尽力发挥技术与办案相结合的作用,尽量施展我的法医和刑事技术专业功底和优势,而这些也确实帮助我在办案中解决了许多大问题。我曾通过自己所做的侦查实验得到的详细数据证明公安移送的一把警用匕首不是案件的凶器,从而否定了一被告人与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有关联。我也曾在法庭上面对辩护人提出3份鉴定意见不一致从而否定强奸案的存在时,用血型物质有分泌型和非分泌型之分的专业知识,指出第一份鉴定是正确的,而后两份鉴定是污染所致,其他证据也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让法庭采信了我的指控,使被告人得到惩处。我还曾通过现场复验,找到了关键证据,不但认定了杀害丈夫的犯罪嫌疑人,还挖出了隐藏的同案犯,让一起扑朔迷离的勾奸杀夫案件得以还原,两名罪犯都被执行死刑,使被害人的灵魂得以安息。我记忆最深的是在一起杀人碎尸案中,由于尸体被破坏,一般辨认无法确定死者是谁,我成功的运用个人识别技术,在当时无条件检验DNA的情况下,以无可辩驳的证据,最终认定案中死者就是被告人的妻子,从而将被告人送上刑场。10多年后,当湖北佘祥林案件曝光时,一同办该案的同事打电话给我说,幸亏你当年下了大功夫查明了死者身份,否则我们心里也会没底呢!正是有了技术与办案的完美结合,我在近10年的刑检工作中,起诉了约两百件案件,没有一件被法院改变定性,甚至连退查的都没有,同时还帮助科里其他同志把好技术性证据审查关,使整体案件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样,检察办案也极大促进了我法医技术水平的提高。

  90年代中期,我从基层检察院被选拔到省检察院,成了全省检察法医工作的带头人,后被最高检聘任为全国检察法医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并代表最高检在全国各地参与了多起疑难复杂法医案件的会检,这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当然,这都应当归功于老张检对我的悉心教育和严格要求。

  转眼间30多年过去了,我从一个毛头小伙已经成长为共和国的资深检察官。从检路上我做过无数的梦,有梦碎的时候,也有梦想成真的地方,收获过成功的喜悦,也感受了落寞的悲伤,既经历过风雨,也看见了彩虹。可以说,我亲身体验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多年来坎坷之路和辉煌历程。每当我看到今日检察工作的巨大成就时,就想到有多少位像老张检那样的前辈为检察事业发展打下了基础、作出了贡献,当然想的最多的还是从检最初几年老张检对我的影响。虽然老张检早就离开了我们,但他的音容笑貌却时常萦绕在我脑海,正是在他那里我学到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责任”,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检察官嫉恶如仇的铮铮铁骨和清廉为民的侠义衷肠。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阅历的增加,我在他的精神里悟出了一种“大爱”,那就是爱国家、爱人民、爱检察事业,特别是他对年轻人的那种关爱,情义之中流露出了他对检察事业未来的憧憬与期盼。

  如今,我也成了一名检察长,每当想起我从检之路的引路人老张检时,我便觉得我应该责无旁贷地把他的憧憬与期盼传承下去,用在骨子里传承了他的忠诚、严谨与执着,去追逐检察梦里的公平与正义!

  (作者系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