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给网店经营行为定标准 此举开创全国先河

13.12.2019  08:10

12月11日,泰州市、靖江市市场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靖江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的泰州市地方标准《网店经营行为规范》自2019年12月12日开始实施。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张荣介绍,给网店经营行为定标准,在全国尚属首创。

近年来,网店已成为大众创业的平台。据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统计,我市目前有网店5825家。为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县级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成立网监科。该局发现,我国还没有规范网店经营行为的国家标准、省级标准或地方标准,如果有一个便于操作的标准供网店经营者参考使用,则可省去网店经营者大量的精力,还能有效提升网店合规管理水平。2017年下半年,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开始谋划制定标准,以“标准化+”引领全市网店规范经营,尝试走出一条促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良性融合的改革之路。

2018年2月,靖江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网店经营行为规范》标准起草小组,按要求向批准制定地方标准的泰州有关部门申请立项。2019年10月,该标准通过泰州市标准审查会审查。该标准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22部,文本包含范围、术语和定义、经营主体、经营客体、经营行为等六个部分;列出了网店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销售商品应遵守的规定,商标、广告、合同规范使用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内容等;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办的各类网店,包括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从事经营活动的微商。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标准运用,力争标准在我市网店覆盖率达90%以上,标准实施率达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内容,努力将该标准上升到省级标准或国家标准。

靖江市清之坊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新从事网络销售多年,他说:“《网店经营行为规范》实施后,我们就有了一个简单明确、方便操作的标准,可规避多种经营风险,有更多精力发展事业。”

我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2017年出台《关于推进“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6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把靖江建成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网店经营行为规范》实施后,必将更好地服务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