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八整治 八提升”集中行动

09.01.2020  11:03

今年2月至10月,我市将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八整治八提升”集中行动。1月7日,我市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集中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责任分工,要求将深化创建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相结合,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0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要提升城市品质,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举措。《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城建惠民、能级提升,高要求创建文明城市。市创建办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创建要求,系统谋划和部署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聚焦创建工作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攻坚,确保以最佳城市形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考”。

八整治”包括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建筑工地整治行动、商业综合体整治行动、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公共场所吸烟整治行动、洗车行业整治行动、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八提升”包括道路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提升行动、停车空间利用率提升行动、“七小行业”环境提升行动、公厕综合提升行动、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公益广告提升行动、街镇创建提升行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涛希望各责任单位提高站位、落实责任,迅速行动、攻坚克难,通过开展“八整治八提升”行动,攻难关、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