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受到省自然资源厅表彰

28.06.2019  17:44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日前表彰了23家2018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市、区),靖江市名列其中。

  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控、供给、活化、监管”四项机制,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双提升”,荣获全国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多次荣获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

  2018年,我市不断完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项目用地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的准入评估、跟踪监管、履约保证金、不动产预登记、建设申报验收、建安成本备案、综合效益评估、诚信管理等八项制度,深入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组建的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责,围绕“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工作主线,按照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不断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表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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