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14.11.2016  13:34

  11月4日下午,我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与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并颁发法律顾问聘书。聘任仪式由王汉春副主任主持,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一级律师接受聘书。

  党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委积极做好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先后到省法制办、省司法厅进行咨询和了解法律顾问选聘的方式、流程等情况,在委外网、江苏律师网、江苏律师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有9家律师事务报送了申报材料。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对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组推荐,报委领导批准,确定选聘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并将名单在委外网、江苏律师网等平台进行了公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成为我委的合作单位后,将为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我委有关立法活动,代拟立法草案,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参与我委重大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研究、论证活动,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参与我委重大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以及签订合同协议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代理我委参加诉讼或仲裁,参与处理涉及行政、民事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涉及重大纠纷。参与我委参加的谈判活动。接受并解答我委以及工作人员有关行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法律咨询等事务。

  法律顾问团队成员马鹏程、许岚、徐顺生、王志燕四名律师以及我委100多名干部员工一起参加了聘任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