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司改|王娟:侦监“员外郎”的工作札记

20.07.2017  09:13

王娟 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侦监处检察官助理

  2016年员额制改革时,我因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院任助检员未满三年,未能参加入额遴选考试。在人员定岗时,我从政治部宣教处转岗至侦监处担任检察官助理,主要工作职责是辅助员额检察官进行案件办理和部门内勤事务性工作。

  初到侦监时,在和同事整理装订上一年度卷宗时,我心里就乐了:全处一年才四十几个审查逮捕案件,案件不多。我心里默想,与基层法官的“悲苦”生活相比,工作量实在不大。我觉得又能学习办案又不至于因为案件多而成为办案的机器,真是不错的工作状态。对于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自己在基层院有过几年独立办案经验,应该也非难事,能够轻松搞定。

  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工作并不像自己之前想象得那么轻松。侦监虽然是以审查逮捕和两项监督为主业,但还负责二十余项牵头工作,如“两法衔接”、“双打”、“知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这些工作,经常需要参加联席会议、参加专项活动、报送材料数据、还要整理报送台账。再加上处里教育培训、党建工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分摊到处里三个助理身上,每个人都不轻松。记得去年底,我一个星期参加了三个会议,同事跟我打趣,“你不是在参加会议,就是在去参加会议的路上”。

  再说说协助检察官办案,公诉、侦监等刑检部门大多是单一作战的办案模式,员额检察官基本是一个“独立团团长”的角色,而我主要协助检察官提审、根据要求制作阅卷笔录、协助制作案件审查报告等。来侦监之前,我认为侦监案件是比较好办的,因为侦监部门只需对事实和证据做一个简单的审查,看看是否构成逮捕条件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条件就行了。来到侦监后,才发现自己对侦监工作的认识太肤浅。一次,从案管处拿来一个海关缉私局提请批捕的案件,卷宗有十多本堆得几乎有我半人高,我才发现在七天时间内(其中还含周末两天)梳理完这么多事实和证据,还要准确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并非易事。

  在案件来了之后,员额检察官严格要求我们在辅助办案时要做好阅卷笔录,根据证据种类梳理好相关的证据和案件的主要事实。在去提审时,他们也会让我补充提问一部分内容,提审结束后会对我的讯问进行点评,在认定案件前会问问我对案件的认识,并与我进行一些讨论。他们看似漫不经心,但是却对案件洞若观火,有时我自认为阅读卷宗很仔细很全面,在向其汇报案件情况时却被问得哑口无言,然后赶紧再去翻阅卷宗。通过这样协助办案的过程,我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这同时也引发了我的思考,如果在协助办案的过程中,员额检察官对助理不适度的指点迷津、提携帮助,那助理只能永远从事事务性的工作,不能直接进入案件办理的核心,实际办案水平也就很难得到提高。

  来到侦监大半年的时间,嗅到了一线办案部门“”字的气味。说文解字中提到最早的辛字是一种行刑刀,作为意符,传递着类似于残忍和惨痛的涵义,直到今日,才逐渐演化为我们惯用的引申义。细想起来,立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十字路口,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官职业确实写满了辛劳。作为一名检察人,虽然是一枚小小的检察官助理,但是也应全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锻炼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这样才能无悔于自己当初的选择,我相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