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官当"官"也得审案 去年超3成案件由院庭长审理

27.02.2015  09:04

  去年全省超三成案件由院庭长审理,院庭长人均审结案件超百件——

  江苏法官,当了“”也得审案

  新华报业网讯 对照我省实际,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中的不少改革举措,已成为江苏司法实践的新常态。

  院庭长开庭办案成常态

  【改革举措】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江苏实践】自去年开始,全省法院院庭长比往年要忙碌很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苏文对此深有体会。去年前11个月他就办理案件近170件,其中担任主审法官办案10余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办案150多件,“数量是往年的几倍”。

  高产的一大原因,是省高院给院庭长下达了办案“硬指标”。去年省高院下发《关于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案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具有审判职称的院庭长出庭审案,每季度对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坤说,去年,江苏超三成案件由院庭长审理,院庭长人均审结案件超百件。

  此外,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也正在我省一些地方试点,江阴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省法院确定了4家法院、74家人民法庭作为该项改革试点单位。

  民告官“异地审”行政机关败诉翻番

  【改革举措】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

  【江苏实践】去年底,南通崇川区市民张霞,因所买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向市建设局申请公开工程项目信息遭拒,建设局告到了法院。根据异地管辖的要求,崇川区案件由港闸区法院审理。结果,港闸区法院不仅在7天内受理了此案,最终还判了建设局败诉。

  一个县区的“民告官”案件交由另一个县区法院来审理,在江苏南通、宿迁等5市已成常态。2013年下半年,省法院决定在南通市开展行政案件“两区分离”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随后这一试点扩展到宿迁、扬州、连云港、苏州4市。

  试点一年多效果显著:去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超万件,增长过半,协调撤诉率从2011年的67.41%下降到28.04%;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翻番,达到去年的520件,败诉率从2012年的2.49%上升到6.13%。

  立案约法官可电话、上网搞定

  【改革举措】到2015年底,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江苏实践】今年1月1日,全国首个覆盖三级法院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诉讼服务网启动,今后在江苏任何一家法院打官司,从立案到约法官,在一条热线、一家网站上就能完成。

  司法公开,我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江苏三级123家法院已全部开通并运行互联网站,建立了全省统一直播平台,推进庭审实况外网直播,全省法院共直播庭审实况3055场次。年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位居全国法院首位。同时,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工作进行录音录像,全程公开案件执行信息。

  新整合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具有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法律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5大功能。诉讼服务网则设置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递交材料、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网上投诉、网上信访等工作模块,当事人和代理人登录网站通过身份认证后,就能查询全省三级法院的案件信息。本报记者顾敏

原标题: 江苏法官, 当了“”也得审案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