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张成品油增值税发票通过成品油新模块成功开具

07.03.2018  18:5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3月1日上午,在南京市国税局经开区局和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指导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的开票人员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顺利开出了南京市第一张成品油增值税发票。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消费税征管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南京国税对消费税的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信息化的消费税管理手段,将为进一步维护税收秩序公平、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