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未成人家事庭推行小额诉讼提高效率

13.03.2015  12:13
       

  新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小额诉讼程序,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这一程序的设立,有利于实现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缓解现阶段“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京口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根据院党组的要求,将全院院本部的小额诉讼案件集中管辖。

  由于小额诉讼程序在本院适用率不高,京口法院在这方面还没有什么经验,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解决诸多问题。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集思广益,认真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首先,针对很多同志提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由于审限比较短,很多程序性的工作比较耗时(如送达),导致案件很容易超审限的想法。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组织全庭同志认真学习最高院、省高院的通知精神,统一思想,勇于担当,大胆实践。其次,针对部分同志担心一审终审会造成许多信访案件,不想也不太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情况,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组织大家认真讨论,进一步转变理念,克服惯性思维和畏难情绪。最后,针对一些同志存在“开头难”的情绪,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副庭长主动先行先试。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小额诉讼在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实现了两个转变,承办法官由少数转变为大多数,案件类型由几种转变为全部。通过推行小额诉讼,快速化解了纠纷,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了审判效率。
 

      作者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