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开展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06.09.2016  19:03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印发通知,在全区开展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为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9月5日第一个“中华慈善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扎实推进全区慈善事业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宣传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正确的慈善价值观,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慈善文化;宣传现代慈善的新精神新要求,在全社会营造慈善文化氛围的新做法;宣传慈善文化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打造出的合同认捐、留本付息、冠名基金、激励捐赠慈善资金募集方式;宣传慈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全区慈善事业发展作贡献。

      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措施有组织开展“明日之星”慈善助学活动,创建慈善医院,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成立镇(街道)慈善分会,编印一份《慈善工作宣传手册》,组织一次慈善政策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制作一套慈善公益宣传广告,编发一期慈善工作专刊,利用报纸、网络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一次慈善宣传进社区活动,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一次慈善宣传活动等。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