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意见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

10.07.2017  19:26

      《省政府关于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要求深化我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提升港口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港口综合竞争力,推动全省港口集约发展、转型发展。
      该《意见》提出,要通过1-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全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的功能布局、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港口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沿江沿海港口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效益逐年提升。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具有区域枢纽功能的航运物流中心,培育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大型港航集团,全省港口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推动我省由港航大省向港航强省跨越;推动港口、产业、城市统筹协调发展,沿江沿海地区发展活力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意见》明确了港口一体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
      ——完善港口规划体系。合理确定港口功能、主要货种运输系统及重点港区布局,进一步突出长江南京以下江海联运港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等“一区三港”建设发展。全省沿江沿海港口根据自身特色优势合理分工,实现错位协同发展。鼓励建设集约化、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泊位,严格控制通用泊位及货主码头建设,着力推进沿江重要港区功能布局优化完善和沿海港口有序开发,积极引导沿江地区部分港口依赖度高的临港规模产业向沿海地区合理转移。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港航企业统筹集装箱、煤炭、金属矿石、石油化工及液化气等战略性货种一体化发展,实现各港口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提质增效,提升全省港口整体竞争力。
      ——加强岸线及陆域资源的统筹利用。加快制定《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完善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岸线使用的准入、变更、转让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长江12.5米深水航道功能,统筹长江南京以下港口、产业、城市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推动港产城岸线绿色、集约利用。严格港口岸线资源使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节约高效、严格保护的原则,优先将港口岸线用于专业化、公用码头建设。制定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据规划有序开发沿江港口岸线。加强已有港口岸线资源整合,提升已有港口岸线效率效能。从严控制危险货物港口岸线审批,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险化学品码头。推进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仓储企业分类整合,逐步归并功能雷同的小、散码头,注重发挥现有危险货物公共码头效能,实现危险货物码头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提升港口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加快推进进港航道建设,切实推进12.5米深水航道实质性通达南京,加快沿江港口锚地资源整合和建设,提升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充分发挥重点港区在区域物流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引导零散分布的码头向重点港区整合集中布局,提升港口集约化水平。稳步推进沿海重点港区5-30万吨级和沿江重点港区5-20万吨级深水专业化码头建设,有序加强集装箱、煤炭、金属矿石、滚装汽车等重要货物种类专业化码头建设,加快铁路、公路、内河航道等集疏运设施关键节点建设,构建以港口为枢纽的立体综合集疏运网络。
      ——促进航运物流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临港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强化港口与物流园区联动发展,加快发展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展示交易、信息处理等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强的港口物流服务功能,打造各具特色的港口物流集聚区。围绕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的战略定位,拓展高端航运服务,打造具有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南京下关长江国际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建设,围绕长江流域重要的口岸服务、航运总部经济、航运物流综合服务、航运物流交易和航运人才交流等五大中心建设,打造企业总部集聚、配套服务完善、政务集中的现代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
      ——提升集装箱运输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港口集装箱运输系统,合理布局干线港、支线港、喂给港,加快推进远洋干线、近洋干线、内贸干线、洋山快线、长江(内河)支线同步发展,着力拓展加密航线航班网络,近洋航线全面覆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集装箱港口。加强连云港港、太仓港、南京港公铁水、江海河箱源集聚和物流体系建设。用好国家给予连云港港铁水联运示范港和新亚欧大陆桥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政策,积极推进连云港、苏州、南京中欧班列发展。积极推广“区港联动”模式,支持连云港港、太仓港和南京港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内陆地区设立“无水港”和内陆货运网点。
      ——加强绿色平安智慧港口建设。深入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码头、非法过驳和非法码头等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安全隐患大、非法建设、未批先建的码头和非法过驳点,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码头新增岸线使用。研究建立港口安全、环保的准入退出标准、考核奖惩机制,完善绿色平安港口相关标准和负面清单,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预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突出长江等重点水域的港口和船舶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LNG加气站、码头低硫油储备供应系统的建设布局,推广应用连云港港岸电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港口岸电、水污染防治、粉尘防治、油气回收、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项目。加快建设统一的沿江沿海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全省沿江沿海公用码头港口生产、口岸通关、运输组织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并进一步拓展至长江流域。
      ——实现通关服务一体化。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创新跨区域通关模式,增强电子口岸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综合审批、高效运作”的口岸综合服务模式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关检合作机制,推进港口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一体化通关服务保障的新机制新模式,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实现通关一体化,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货物在省内所有对外开放码头间的运输,简化通关、通检办理手续。
      ——培育发展龙头港航企业。培育壮大省港口集团等龙头港口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全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加快港航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港口企业开展资产、股权、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发挥已上市公司作用,大力推进港口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深化投融资改革,鼓励采取PPP模式、现有沿海产业发展基金等相关投资基金的方式,支持全省港航及临港产业发展。鼓励国内外港航企业在江苏设立片区级的分公司,共同发展航运市场。引导物流合理运输,对在我省新增涉及煤炭、矿石、石油及液化气、粮食等能源资源型物资运输的投资项目,鼓励项目单位与省属大型港口集团所属港航企业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