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告诫书满满“检察情” 南通崇川区建立初涉毒人员告诫机制

30.06.2017  10:02

  “我真是好糊涂,以为少吸一点大麻不会有事,没想到危害这么大,还犯了法,以后再也不敢碰毒品了。”6月26日,看到来看守所回访的检察官,小辉(化名)连声感谢检察官对他的挽救和帮助。

  现年三十出头的小辉平时喜欢摄影,闲来无事便和几个朋友合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但又一直苦于摄影创作找不到灵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朋友说吸食大麻可以“点燃创作灵感”,于是,小辉有点动心,便决定试一试效果。2016年12月,在自己住的房子里,小辉和几个圈内搞摄影的朋友吸起了大麻。结果,警察找上了门,将小辉这一帮人堵在了屋里。

  2017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辉这是初次涉毒。根据该院的初涉毒人员告诫机制,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向小辉宣读了初涉毒人员告诫书,告知他涉毒的种种危害,并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典型案例。听完这番告诫,小辉沉默了良久,最后在告诫书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据介绍,2017年年初,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针对近年来辖区内涉毒案件多发,且涉毒人员呈现年轻化等特点,为了更加有效的遏制和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该院在全市首创初涉毒人员告诫机制。该机制规定,初次吸毒和初次贩毒人员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询问或讯问时,或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时,应有侦查人员或者检察官对其进行书面告诫,向其宣告涉毒造成的身体后果、家庭后果和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充分了解后签字捺印确认,告诫书同时附于侦查卷宗或检察内卷中。据了解,该机制已在辖区全面推行,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辖区初涉毒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其从思想上戒毒,斩断“只吸一次没关系”的侥幸心理,降低辖区毒品案件复发率,实现对毒品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目前,崇川区检察院已对5起涉毒案件的6名嫌疑人开展了初涉毒人员告诫活动,无一人再次吸毒或者涉嫌毒品犯罪,均和曾经的不良交际圈断绝了关系,生活、工作、学习也保持着良好状态。(记者 徐德高 通讯员 葛明亮 金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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