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10.02.2020  23:42

2月10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 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靖江市病例。现将其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女,65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胜利街。

1月15-28日未外出。20日、25日在家中与亲戚聚餐。29日出现发热症状,居家自服药品。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对已追踪到的 23位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请可能接触者主动做好紧急防护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的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