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给我一个家 泰兴检察"七彩虹"救助传递司法温暖

22.10.2016  15:03

  “谢谢您,让我再次拥有了一个家,我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检察官对我的帮助与期望。”近日,重新找到家庭温暖的李某喜极而泣。

  李某今年12周岁,正在上初一。本该青春无忧的年纪却面临着父亲死亡、母亲失踪的艰难处境,而一直抚养他的爷爷奶奶的先后去世更是让这一处境雪上加霜,没有直系亲属的他,成了一个流浪儿童。

  江苏泰兴检察院驻泰兴市救助站七彩虹工作室得知这个消息后,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救助保护工作,审查了宣告失踪民事判决书,引导福利机构尊重李某意愿听取其本人意见,并对李某进行过渡期间的心理疏导、抚慰。

  近日,该院未检科科长赵习芳至泰兴市民政局参加救助流浪儿童李某的协调会,会议另有泰兴市民政局、泰兴市救助站、泰州市福利院、根思乡政府、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参加。大家在会上就李某的救助方案进行了讨论,并最终商定救助程序,就李某的救助意见达成一致。最终,李某由泰州市福利院委托同村一户人家实行家庭寄养。

  “虽然李某在福利院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但从孩子的言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他还是渴望家庭的温暖的。为了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还是需要有一个家!”该院未检科赵科长动情的说。(季红芹 符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