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患者医药费到2017年年增幅不超5%

11.09.2015  10:05

        昨天,江苏省卫计委下发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全省将实施检查结果互认,到今年年底,医疗费用不合理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年底,江苏公立医院,无论是门急诊平均医药费,还是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年均增幅度都不得超过5%。

        首选费用较低检查,不得重复检查

        《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个单位以下。医院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

        意见要求,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及以上医院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总体达50%以上,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达6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

        专家告诉记者,一些医院为了提高收入,会让患者做不必要的大检查。这会导致大型影像设备检查数量提高,从检查结果来看,很多患者当然也是阴性结果,也就是没有异常。《意见》希望提高大型检查的阳性率,来遏制大检查,乱检查。

        全省范围内检查结果互认,缩短住院日

        为了避免重复检查,浪费资源增加患者负担。《意见》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的项目,在全省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间实行互认。鼓励各地充分利用资源,建立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诊断等中心,检验检查结果区域内互认。

        《意见》还要求不断提高首诊确诊率、检查及时报告率和入院三日手术率等,减少患者住院时间,减轻患者负担。比如,开展日间手术,也就是说白天在医院,晚上有条件就回家。2015年力争公立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天数分别控制在9天左右、10天左右,2017年上述指标力争分别控制在8天左右、9天左右。

        方便患者投诉,医院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

        《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严禁医院内部奖金分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严禁与药品收入、检验检查收入挂钩。

        医院也要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设立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患者投诉处理和反馈,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置程序,对患者反应强烈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反馈,对上述反映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当事医务人员的责任。

        到2017年底,出院医药费年均增幅不超过5%

        《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目标,2015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力争控制在40%左右,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增幅、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呈下降态势。到2017年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力争总体降低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的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各省辖市范围内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医药费用、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年均增幅不超过5%。(刘峻)

来源:  现代快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