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总工会完善机制促进和谐尽显工会履职能力

06.02.2015  11:15

本网讯  面对职工队伍结构、就业形式的不断变化,按照“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作要求,南京市雨花台区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进一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企业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大力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行使职工民主权力,全区建会的企事业单位中,职代会建制率达92%。

二是推进企事业单位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制度,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区各级工会发放“工资协商要约”1120份,应约率92%。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发挥市级工资协商指导员(市总聘任)作用,参加市总工资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学习,提高指导基层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能力,促进全区企事业单位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三是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会同人社部门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协商的签订履约情况进行抽查,把兑现工资支付、养老及工伤保险等作为必查内容,检查中履约情况好的占90%以上。以5月“劳动法律宣传月”和12月“宪法宣传月”为契机,带领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律师“进基层、进企业,送讲座、送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帮助职工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构建新型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积极充分利用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这一平台,将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切身问题递交三方协商会议讨论,及时处理、解决。今年以来,全区中层以上工会组织接待职工等来信来访、来电咨询97件次,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区、街两级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无偿为85名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32件次法律援助,追讨工资薪酬等152.3万元,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农民工的好评和信赖。

2015年,雨花台区总工会将按照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新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拓展职工素质提升、劳动竞赛、服务职工、“双争”等四大活动,突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突出维权服务工作,突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雨花”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通讯员 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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