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为企业一线职工送工伤意外保险

21.07.2016  20:09

      本网讯   日前,经苏州市相城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相城区总工会将联合太平洋保险公司,出台《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会员工伤意外保险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为成立工会的企业员工购买职工工伤意外保险,费用10元/人/年,由工会经费列支。

办法》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工伤和意外两大项目,工伤残疾补助规定,工伤残疾评定五至七级的,一次性赔付10000元/人;评定一至四级的,一次性赔付20000元/人。一次性工亡补助规定,满50周岁(含50周岁)工亡赔付40000元/人;未满50周岁工亡赔付50000元/人。一次性非工亡补助规定,满50周岁(含50周岁)非工亡赔付20000元/人;未满50周岁非工亡赔付30000元/人。猝死伤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补助规定,满50周岁(含50周岁)猝死一次性赔付10000元/人;未满50周岁猝死一次性赔付20000元/人。《办法》所规定的保障内容与区总工会其他如《在职会员大病救助条例》等救助办法不相冲突,可重复享受。

该《办法》的出台,符合省政府关于“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总、市总的工作要求,贯彻了相城区委关于维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伤预防意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示精神,秉承了区总工会普惠职工的传统理念,借助苏州市总建设信息管理平台的契机,预计首批参保会员职工有望突破10万人。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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