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组织开展企业年报集中宣传活动

01.03.2016  14:21
            从3月1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将组织开展企业年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制作了年报宣传海报等宣传材料版式。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宣传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开始,为扩大年报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确保全国企业年报任务顺利完成,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从3月1日开始,总局将组织开展一轮企业年报公示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辖区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系统宣传合力,扩大年报影响力。   国家工商总局制作了年报宣传海报、年报公示手册、年报折页等宣传材料版式,并将在3月1日通过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和中国工商报分别发布年报宣传海报,统一宣传界面和口号标识。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宣传,届时可自行下载材料版式,制作成宣传材料或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发布。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报宣传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年报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年报的意义和作用,向企业说明年报的时间、方式、操作流程以及未年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