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忌防裸官 切勿给他“贪叛”机会

09.07.2015  18:41

  说实话,俺平头百姓一个,从心底里对“裸官”非常厌恶。但是看到“‘裸官’非贪即叛”,还是有一点想法要说。

  “‘裸官’非贪即叛”,并不是一个合法的说法。《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同时在第162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对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就算“裸官”私德有亏,纪委不能代替法院,没有任何证据,怎能说人家“非贪即叛”呢。

  春秋时,齐国进攻鲁国,鲁国国君想用吴起为将,但因为吴起的妻子是齐国人,对他有所怀疑。“裸官”吴起由于渴望当将领成就功名,杀了自己的妻子(为后世诟病),表示不倾向齐国,史称“杀妻求将”。吴起妻子死在吴起手里不假,但是那些持“‘裸官’非贪即叛”论者是杀人的帮凶。

  如何对待“裸官”?”“裸官”要严防,但也不能用“非贪即叛”的眼光去做有罪推定。还是那句话,当观点讲没问题,还有警醒之意,但诉诸实际工作,还是实事求是的比较好。

  从各级纪委查办的腐败案件看,确有一些腐败分子就是“裸官”,一有风吹草动就择机潜逃。对“裸官”加强监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是维护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的需要。如果觉得“裸官”总是让人不放心,最好的方法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遗余力地把官员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如实行财产公开,阳光监督,“裸官”也不例外,官员随时随地接受有效监管,还有哪个官员敢胡来?还有哪个“裸官”有“非贪即叛”的机会呢?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