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五必须 台州启动“厂中厂”百日整治行动

26.10.2017  18:24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火灾等事故防控工作,自2017年10月23日开始至2018年1月31日,台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厂中厂”消防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凡全市辖区同一厂区经出租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都属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整治标准为厂房出租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符合“五个必须”。行动分部署摸底、整治验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地做到认识、摸底、组织、整治、督查“五到位”,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比如,安监部门牵头负责“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定期通报等工作。负责处置“厂中厂”中不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条件的企业及未经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处置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出租厂房,依法查处“厂中厂”中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行动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补齐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增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