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吕志平:全力营造规范司法"热炉效应"

12.06.2015  12:57

  古语云:“官法如炉”。现代管理学上也有一个“热炉法则”:制度就像火炉,如果火炉烧得通红,大家都知道会烫伤人,必然心存畏惧,不去触碰;若有违犯触碰者,必然会被烫伤。这一法则体现了制度约束的警示性、即时性、公平性原则。“热炉法则”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查准、查深、查透问题,更要在思想认识、方式方法、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合理、衔接配套、运行规范的制度性、机制性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具体而言,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多下功夫:

  提高认识是前提。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公正、文明、规范司法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始终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精心编排“自选动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全体干警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强化干警的规则、规矩、规范意识。

  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是核心。各地检察院发挥主动能动性,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把研判检察院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作为样本,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了对薄弱环节的监控管理,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

  创新方法是重点。要注重深入调查研究。要注重激发干警的聪明才智。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司法办案工作的满意度调查、群众“热线”、结果反馈等制度,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提高执行力是关键。结合检察改革的新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建立长效机制是可靠保证。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固定下来,用以指导今后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重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作者系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