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相伴】邳州市人民调解坚持“德法融合”

08.05.2017  13:01

近年来,邳州市司法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找准道德引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点,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一是深化“德法观察员”工作。通过选聘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吸纳群众身边的道德典范、劳动模范和德高望重人士,开展矛盾纠纷评判、道德行为督查等活动。利用其“人熟、地熟、情况明”的优势,承担信息收集、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德法观察员”在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

二是坚持“德法融合”调解模式。调解过程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靠道德的教化作用,说服纠纷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使矛盾纷争在平和中妥善化解,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同时,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分析交流会,通过引导参与者模拟矛盾调解场所,总结推广道德规劝法、和气说法等便于化解矛盾的调解技巧,增强基层调解员运用道德与法治结合方式解决矛盾的技能。

三是建立“德法宣传”长效机制。以调解为阵地,加强对基层群众的道德与法治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将调解案例引入荧屏,依托《彭城和事佬》《法治时空》等电视节目传播道德与法治。根据真实调解案例,撰写小说、改编制作小品、戏剧等文艺作品,使基层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接受道德与法治熏陶,营造崇德尚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