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成网络赌博犯罪“新宠” 张家港检察:入群需谨慎

09.06.2017  10:01

  当前微信已经成为人手必备的新型社交联络工具。随着微信用户的迅猛扩张,利用微信平台建立专事赌博的微信群实施新型网络赌博犯罪的案件,逐渐呈现多发态势。2016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了3起利用微信平台开设赌场的案件,涉案人员有29人。通过办理上述案件,发现该类型犯罪手段隐蔽、诱惑力强、蔓延迅速,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一是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抽头获利可观。微信赌场一般由数名核心成员发起建群、通过不断地拉人进群的方式扩大人数规模。开设赌场的犯罪成员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和层级,比如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的季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件中,涉案人员创建了“摩梭往事”微信群用来组织赌博。犯罪分子之间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在分工方面,有专门负责操作计分软件的“机器人”、负责结算收支赌资的“财务”、负责拉赌客进群的“拉手”、负责增加赌场人气的“赌托”,负责管理赌托的“托管”,负责给获得特别数字的参赌人员发放奖金的“兑奖员”。在层级方面,最初的发起人作为“股东”,以赌场高层的身份占据不同的抽头分红比例,股东们再以支付固定工资的方式雇请多名“财务”、“拉手”、“赌托”等,以吸引参赌、维持赌场的稳定经营和不断扩张。其组织管理的稳定有序、经营的火爆程度丝毫不亚于实体赌场。因为赌博人数众多,赌局开设频繁,参赌资金基数巨大,赌场抽头数额客观,以上述“摩梭往事”微信赌博群为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涉案人员抽头渔利数额就达到30余万元。

  二是参赌方便,支付快捷,赌资数额巨大。参赌人员预先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微信赌场的管理人员购买“筹码”下注,庄家以网络红包替代实物骰子,按照一定规则,以参赌人员抢得红包的数字组合结构确定大小输赢,并当场通过网络结算支付,是微信赌博的常用手段。这种赌博方式操作方便,结算迅速,支付便捷,可以全天候不间断地滚动实施,裹挟的资金数额巨大。例如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的季某等13人开设赌场罪一案中,他们建立的微信赌博群在存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赌资金额已经逾千万元。

  三是伪装性强,诱惑力大,蔓延扩张迅速。因为该犯罪手段获利快捷可观,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扩张性。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的开设微信赌场的相关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大部分原来只是被动地被人拉进赌博群的参赌人员,在了解了这种无本万利的赌博方式后,经不住诱惑,又如法炮制开设微信赌场牟利而涉嫌犯罪。因微信群拉人进群十分便捷,新成立一个微信赌博群,从最初的发起者数人,在短短的一两天时间里便可迅速膨胀为几百人的大群,且人员分布遍及大江南北。很多被拉进群的人,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被拉进的是一个赌场,参与的是赌博犯罪活动,以为只是普通的抢红包,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抱着玩一玩、试一试的心理参与其中,结果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越陷越深,最终血本无归。

  四是手段隐蔽,隔空作案,查处打击困难。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超越时空限制,聚散迅速,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查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建群到解散大多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发现查处困难。微信赌场经营管理者往往通过网络结识,远隔千里,彼此之间并不相识,除了微信昵称别无所知;还有一些涉案人员为了逃避查处,使用在网上购买境外注册的微信账号参与微信赌场的犯罪活动,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十分困难。微信赌场的赌资收付,并不在群内进行,而是由“财务”另行通过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的方式点对点地在群外即时支付,没有账面记载,转账记录庞杂无序,取证及认定犯罪非常困难。经营同一微信赌场的犯罪团伙成员遍布全国各地。

  在此,检察官提醒: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赌博开始转移到互联网上,并衍生出许多新方式,让人不易察觉。网络世界包罗万象,赌博手段不断翻新,一定要擦亮眼睛,自觉与网络赌博保持距离,莫入各种形式掩盖下的赌博陷阱。(张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