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循证矫正理念的社区矫正执法实践问题研究——张家港市司法局 黄巧琴 陈新林

29.06.2016  11:26

 

 

[内容摘要]:循证矫正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普遍认可并广泛运用于监狱和社区矫正中,以加强对罪犯的改造效果。开展循证矫正本土化研究和运用,了解和把握循证矫正的概念和原则,学习借鉴循证矫正的有益做法,有利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文章结合张家港市社区矫正的实践,对循证矫正在社区矫正执法中的运用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循证矫正  社区矫正  证据  评估  实践

 

循证矫正是国外一种被实践证明有着良好矫正效益的重要矫正创新手段。它是指在矫正罪犯时,依据罪犯的具体情况,以获取的罪犯可以矫正的证据为基础,结合可能实施的方法和罪犯可能改变的情形,以获取最佳结果来实施矫正,其本意是“基于证据的矫正”,核心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矫正实践。

作为一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全球化的滚滚浪潮中,司法行政机关怎样能最大程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预防犯罪和矫正罪犯的功能,利用有限的刑罚资源与社会资源,实现有效改造社区服刑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有效目标,更好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职能。“循证矫正”的出现无疑使笔者眼前一亮,在社区矫正中运用循证矫正,有利于提升矫正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循证矫正的源流与发展

循证矫正的概念源自循证研究和循证实践,经历了循证医学—循证实践—循证矫正的流变。其实践最先源于加拿大,之后在全美推行。20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再犯率、传统缓刑监管实效以及缺乏行刑替代措施的现实迫使决策者寻找更好的途径解决以上问题。比如美国,针对社会治安环境恶化的状况,采用了强硬的刑事政策,结果事与愿违,重新犯罪率反而更居高不下。美国在罪犯矫正方面的总经费支出平均每年以6.2%的比例增长。美国每年还有近60万罪犯将被释放回到社区,而传统的社区矫正方式的效果并不理想。

美国国家矫正研究所的社区矫正研究部门与犯罪和司法研究所于2002年达成协议,合作开发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实施循证实践的模式。矫正机构开始运用循证原则,根据具体的实践情况,检索并选择与实践情境相关的最佳研究证据,再结合实践者的个体经验,针对罪犯的具体特点,进行旨在提高矫正有效性的矫正实践。

1997年之后,循证矫正在英国得到重视。而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瑞典、丹麦等国家也广泛运用。联合国还帮助各国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恢复性司法”监狱系统改革,并且从1999年以来,联合国维和行动运用最佳实践模式对监狱系统提供支持。循证矫正的效果在西方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二、循环矫正的主要特征和原则

美国循证矫正的最大特征在于方法论的全面突破与创新。它成功地运用了目前在医学、社会科学等最新的循证成果,借用其实证的方法与体系,在刑事司法领域构建一个全新的工作模式和组织的目标定位。从循证矫正的原则来看,其核心是对罪犯的目标干预,通过对罪犯风险与需求,特别是犯因性需求的精确评估,从而调动相应的矫正资源,把高危险罪犯作为循证的主要对象,并伴随组织改变与机构配合等一系列手段,实现对犯罪人心理与行为的转变。

实践表明,循证矫正的特征十分鲜明。主要有:1.遵循最佳证据来开展,在科学认识、全面了解罪犯的基础上,掌握其真实的准确的思想、心理及行为特点、文化与偏好、愿望与动机等。2.矫正的效率更高,矫正工作者注重成本—效益分析和矫正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效益最大化。3.循证矫正是与时俱进的矫正活动,其所依据开展的证据是在不点变化和发展之中的,因此矫正活动也应不断适应变化和作出调整。4.强调罪犯参与,根据其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对照罪犯需求动机进行矫治。

循证矫正内容包括:循证矫正方法、循证矫正工作者、循证矫正原则等。而原则是直指导活动开展的基本准则。循证矫正的主要原则有:1.准确评估现实风险与需求原则。建立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罪犯现实风险分类,进行罪犯风险筛查、分流和需求评估。2.增强内在改正动机原则。通过对罪犯个体的尊重和有建设性的方法来增强罪犯的内在动机。3.目标干预原则。具体包括(风险原则:主要的监管和治疗资源应当优先应用于那些具有较高再犯罪风险的罪犯。犯因性需求原则:罪犯有很多需求,其中一些与犯罪行为相关联。因人施教原则:要求我们在给犯罪人提供矫正服务时,充分考虑其个体特征)。4.使用认知行为治疗方法服务实践的技能培训原则。5.增加正面强化原则。多采用正面鼓励方法而不是“棍棒”方法。6.获得自然的社区支持原则。在罪犯居住的社区为他们整合和积极施予亲社会支持。7.评估相关程序和业务原则。精确的详尽的个案信息以及规范正式的结果测评机制是循证矫正的基础。8.提供评估信息反馈原则。给罪犯提供其进步情况的信息反馈。

三、循证矫正运用于社区矫正执法的具体分析与推进构想

循证矫正作为外来概念,从引起重视到开展相关研究才刚刚开始。结合近几年来张家港社区矫正执法的实践,笔者将对循证矫正如何运用于社区矫正中作具体分析和阐述。

(一)更新陈旧思想理念,培育循证矫正所蕴含的科学精神

思想观念引领行为和行动。张家港市将“管理和尊重并重、教育和关怀并举、服务和重塑并进”理念贯穿于整个社区矫正过程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帮助了大量社区服刑人员顺利重返社会。近年来,涌现出了一批积极改造、勤奋创业、见义勇为、捐资助学的先进典型,先后有15名表现突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获得了减刑奖励。有赵某某捐资20万元,兴建了甘肃省通渭县襄南乡“未来希望小学”;有王某刻苦钻研获得五项国家发明专利,拥有了自己的企业,为社会提供了30多个就业岗位,解决了6名下岗工人就业问题等等。

循证矫正的开展就是要求尊重罪犯、了解罪犯。实践证明,只有尊重罪犯才能了解罪犯的需求、价值观、愿望与动机,才能将最好的可使用的证据与矫正方法和技能结合起来,从而提升矫正效果。这就需要培育循证矫正所蕴含的科学精神,将社区矫正管理服务、证据和评估的理念等作为一种信念追求。要改变过去纯粹的惩罚和严厉管理的陈旧观念,树立新的为罪犯矫正服务的理念;要改变过去纯粹的惩罚和严厉管理的陈旧观念,树立新的为罪犯矫正服务的理念;要改变传统的罪犯即坏人的道德评价标准,为罪犯的再社会化最大程度地创造条件,拓宽罪犯和社会的联系,使罪犯掌握必要的生活技能和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人格。

(二)提供可供遵循的最佳证据,建立循证矫正内在要素证据收集分析机制

张家港市注重对调查评估进行定量分析,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调查评估是开始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可以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同时也为日后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管工作固定相应的证据。下例图表反映了张家港市从2006年至2012年间所做的调查评估的总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评估意见时会难免会遇到困境。《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宣告缓刑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按照以上法律法规要求,调查评估遵循证据应当设定为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而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评估意见时,因为对评估证据没有统一的要求和定性的标准,工作人员主观判断因素较大,对被调查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有几个条件不具备才能出具不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就难以把握。这样出具评估调查意见就会出现随意性和有失公平的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张家港市司法局设计了定量分析表格,通过对调查评估的条件统一定性,综合分析具体情况,得出最后结论。这就为科学、客观、公平的出具评估意见,以及日后制订矫正措施、开展下一步矫正活动,实现矫正效益最大化,提供了准确的、科学的、全面的和可使用的证据。

由此可见,循证矫正必须以科学的证据为前提,建立在评估的基础上的,强调证据的使用,以定量分析为方法论。因而,从本意上说,循证矫正的关键在于矫正证据的收集 、分析 、运用。而由于矫正的特定性,证据都是在不断的变化发展过程中。为此,对基于证据的矫正实践需要通过不断的信息反馈来进行修正与完善,这也带来了循证矫正的复杂性。循证矫正模式作为一种综合性的实证运用模式,其效果的取得依赖于规范的研究并严格按照研究的体系进行实践,而且在证据的收集中,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对罪犯日常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这是取得证据和进行诊断的重要信息和依据。


张家港市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定量分析表

被调查人

姓名

刑法》规定必要要件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选择要件

 

罪行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假释评估应当是对社区没有影响)

 

被调查人居所情况

家庭和社会关系

一贯表现

犯罪的后果和影响

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被害人意见

评估依据

参考委托调查机关的意见

1.被调查人的认识

2.被调查人是否有积极的补救措施等

1.犯罪类型

2.犯罪手段

3.主观恶性

4.交友情况

5.工作情况

6.生活习惯

7.生活经历等

 

1.社区居民座谈会

2.个别走访居民

 

1.户籍在本地

2.户籍不在本地(有固定居所且能联系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生活来源)

1.监督人条件条件是否具备

2.邻里关系是否和谐

3.社区支持系统是否完备

在学校学习和工作单位的表现

 

参考委托机关的意见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情况出具社区帮教条件是否成熟的意见

走访被害人征询被害人的意见

评估结果

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即调查评估结果为成熟

户籍不在本地的固定居住地和固定的生活来源必须同时具备,其他条件可以考虑80%以上条件具备即可

出具意见

结合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出具对被调查人是否适应社区矫正的综合评估意见


(三)准确测定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科学评估体系

由于循证矫正依据证据和信息展开,而改造罪犯的证据和信息的复杂多样,决定了对最佳运用证据确定的难度。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注重建立功能完善的证据数据库,为开展循证矫正提供方便高效的证据检索和查询服务;需要依据循证矫正证据链建立的要求,对改造质量评估使用的工具和量表进行修正、调整、补充、完善;需要研究制定良好的实践指南、原则、标准或手册;需要矫正工作者从日常管理中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更需要运用科学的量表,针对罪犯个性特征和矫正进程安排进行专门的测量、诊断、评估,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以可靠有效的方式对罪犯评估的先决条件是对罪犯有效的管理。但是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行刑意识不强、刑罚体验不深、改造效果有待提高的现象。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10年来,张家港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74人。为了让社区矫正达到惩罚、教育、挽救的功能,张家港市从2008年开始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评审的方式,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执法进行量化。所谓月度考核即对社区服刑人员以月度考核打分的形式(见张家港市社区服刑人员月度考核评分表)。对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做到的,即给予加分;相反社区服刑人员如果违背规定的则扣分。所谓季度评审:每个季度以“七步骤”(社区服刑人员对一个季度内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等方面进行自评、社区民警对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议、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思想状况和邻里关系发表、社区矫正责任人进行综合评议、审核小组讨论评议确定最后得分、检察官对季度评审会全程发表监督意见、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社区服刑人员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形式组织全体服刑人员进行公开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矫正。量化的考核分数、公开透明的季度评审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也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和改造积极性。

 

张家港市社区服刑人员月度考核评分表

项      目

得分

 

 

 

社区服刑人员基础分8分

 

当月按规定到司法所汇报的得2分

 

积极参加政治、法制、道德教育,完成规定的教育课时,得3分

 

按时参加社区社区服务等活动,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得3分

 

每周按时向司法所报告上周活动情况的得4分

 

自主创业、帮困解难、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加5分

 

 

 

 

当周未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上周情况的,少1次扣1分

 

当月未按规定到司法所汇报、递交书面情况汇报的扣2分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予批准而不参加社区服务和司法所组织的其他活动的扣3分,参加活动不认真的扣1分

 

未经请假不参教育学习的,不能完成规定的教育课时扣3分,参加学习教育不认真的扣1分

 

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期限届满返回居住地未在24小时内报告司法所的扣1分

 

社区服刑人员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不利影响人员,未及时报告的扣2分

 

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一个月和三个月未向司法所报告身体情况和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的分别扣1分和3分

 

社区服刑人员在当月受到警告处分或者因违反监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当月不得分

 

有其他违反监管规定行为的酌情扣除相应考核分

 

月考核得分

 

20分以上良好、17分-29分合格、15分--16分基本合格、15分以下不合格

 

 

 

罪犯评估是一个规范性的行为,在循证矫正过程中通过对罪犯日常行为交流和观察收集的个案资料对正式评估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它们相互影响,互为作用。要对罪犯的人格、人身危险性、重新犯罪可能性、罪犯分类标准、处遇等建立一定的常规模型加以评估,作为罪犯兑现法律奖励的标准;要将循证方法作为再犯罪风险的基本方法,确立风险—需要—响应的再犯罪风险评估体系。

实践中,对罪犯的分析评估在以观察为基础的初步印象上,尽量反映罪犯的自立能力、责任意识、纪律约束、价值观、人格、情感和态度的变化等犯因性方面的需求。比如:对罪犯进行的分类管理鉴定中,既要有认罪服法、遵守规定、参加劳动等定性描述,也要有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道德礼仪等定量评价。要建立个案管理系统。对每一个罪犯,由于其个性的不同,矫正的内容也不同,对个体矫正成功的,应该进行专门的分析,并通过对个案的运用性研究,对各种矫正个案的模式进行排列,成为未来循证矫正的范本与依据。结合特定的主体,把最好的证据建立在对个体的准确的评估与分析之上,从而达到对罪犯的最佳的矫正效果。同时,还要注意借助计算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历史信息、家庭因素、个性性格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这些评估不仅可以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还能降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主观随意性和误判率,减少盲目性,有利促进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分级管理矫正。

(四)以“”顺应情势变化,弱化阻抗确保违法必究

张家港市自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已有9名社区服刑人员因涉赌、吸毒、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因吸毒、涉赌违法撤销缓刑收监的,基本由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凭借其强大资源,较为容易就收集到证据,社区服刑人员在公安机关的铁证面前也无可辩解。但是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而由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由于在证据的收集上有一定的难度,社区服刑人员会想方设法替自己辩解。下面,笔者以2013年1月份张家港市司法局提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社区服刑人员申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案,具体就如何在社区矫正中贯彻好“”,使社区服刑人员认清自己,认罪服法,真心接受惩治进行分析。

申某某基本情况:2011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张家港市

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该犯名下公司为空壳公司,再婚,但是还经常与其他女子在外包房留宿,有放高利贷的行为,外面欠债一百多万元。入矫后该犯在刑意识不强,无稳定收入,有撒谎行为存在,被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张家港市司法局针对申某某脱管一个月以上的事实提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申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申某某百般辩解。经过工作人员的循证,申某某终于认罪服法。     

 

张家港市社区服刑人员申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

时  间

事情经过

固定证据

采取措施

处理方式

 

2012年10月20日---2012年11月4日

 

10月20日工作人员申某某发现其手机关机,家长无人。10月15日申某某曾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

 

工作人员即走访申某某邻居和社区,邻居和社区均反应已好几日没有见到申某某和他的家人。工作人员当即做好笔录固定该事实。

 

1.司法所立即上报司法局。2.发函辖区派出所对申某某进行协查。3.工作人员天天以短信的方式提醒申某某及时到司法所报到。

 

张家港市司法局给予申某某警告处分,但是无法送达。

 

 

2012年11月5日--2012年12月10日

11月5日,终于打通申某某电话,申某某说其10月17日就去南京医院护理生肺癌的老丈人。工作人员告知申某某没有请假私自外出超过15天,已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立即责成申某某回张家港说明情况。申某某电话里表示下午就回。但是申某某从5日下午起再次关闭手机。

 

工作人员每周到申某某居住社区走访社区干部和周围邻居。同时查看申某某家的水表和电表。固定申某某没有在家居住的事实。

 

通报公安局、检察院监所科共同查找申某某

 

 

张家港市司法局针对申某某脱管一个月的事实提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申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

 

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17日

 

12月11日工作人员接到一位自称是申某某朋友的电话(号码为异地不明号码),对方称申某某马上要回张家港,这个电话是代申某某请假的。

工作人员继续固定申某某不在家居住的事实。

司法局发函张家港市公安局,请公安机关协查申某某去向。经查申某某于2012年10月17日下午从无锡乘飞机去深圳,于2012年17日下午乘飞机返回。

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补充申某某乘民航飞机的证据。

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5日

2012年12月18日申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其声称一直在南京医院护理老丈人。当工作人员以证据证明他10月17日乘飞机去深圳的事实后,申说是去东莞要债的,但是其无法提供债务人的姓名、地址等。

做好申某某的笔录材料,核实申某某未经请假,私自离开居所地,脱管一个月以上的事实。

严格管理和教育,并联系公安片区民警进行管控,防止申某某再次私自离开住所。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77条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5条裁定对申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以下为申某某部分笔录摘要:时间2012年12月18日

……

问:你从10月16日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后,就去哪里了。

答:10月17日下午乘车去南京护理我生肺癌的老丈人的。

问:你老丈人住哪家医院?一直是你一人在护理的吗?

答:住....住在南京鼓楼医院,是我一人在护理的。

问:你老婆和小孩最近也不在张家港住,去哪里了?

答:他们在苏北我丈人家……

……

问:你明显没有说真话啊,据我们了解你17日就乘飞机去了深圳

答:我 我去东莞是要债的,我在家欠了100多万,债总是要还的啊。我昨天带回了30多万,已经安排给其他好几个债主了。

问:东莞哪里?

答:一个厂里。

问:厂名?

答:那是一个小破厂,没有名字的

问:欠你债的人叫什么名字?

答:不知道,叫 叫小许

问:有借条吗?

答:没有的,都是朋友介绍的,大家都相信的用不着借条的,大家都知道我人是很好的。

问:那当时小许还你钱是现金还是划卡的:

答:是  是现金.....当时我三个朋友和我一起去要的,都被他们当场分了。

问:那你不是说昨晚你带回家分给了好几个债主吗?

答:……(吞吐,无言以对)

循证矫正的“”,就是要遵照证据的特点、规律,按照不断变化的信息,准确对罪犯进行判断、管理和改造。这就要求要将“”贯穿于循证矫正实践的全过程,包括从发现和明确矫正问题,到检索收集解决矫正问题的证据,对证据进行评鉴从中找出最佳证据,将最佳证据应用于实践,评估应用结果等环节。通过案例,我们发现,通过对罪犯的表征状况问题进行收集和总结,重点找出外在表现下的内在需求动机,掌握其内容、产生的根源因素以及强度,从生理、心理、环境等各种要素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分析,在得出充分证据的同时,对不合理的需求引导、控制和结构性调整,消除和弱化罪犯的心理阻抗,从而达到改变其行为和认知的既定目标。

 

 

参考文献

1.    美国循证矫正的实践及基本原则

2.循证原则在社区矫正实践中的贯彻执行

3.询证矫正:研究中的实践,实践中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