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办案|徐州铁检沙锦瑞办理一起利用新手段盗窃案件

02.09.2017  09:02

  近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一利用新手段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此案由该院检察长沙锦瑞以员额制检察官身份亲自办理。

  犯罪嫌疑人沙某,男,江苏省泰州市无业人员,曾于2014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8月18日,其在连云港东至徐州的K8380次旅客列车上,以手机欠费急需与家人联系为由借用同车厢被害人手机,而后躲到列车厕所内利用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APP的方法,将被害人手机微信里“外咔时代”理财平台内数千元人民币转入自己工商银行卡内。被害人发现后,在列车到达终点站时将其扭送至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站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