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检全面实施内设机构改革 加快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08.05.2018  10:01

  5月7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部署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措施。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江苏省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着力推进“三个到位”:机构设置整合到位,人员分类配置到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实施新的管理运行机制。

  经省检察院审核批复,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4+1”模式,即4个检察业务部门,1个综合管理部门。其中,刑事检察部承担辖区涉铁路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环境资源检察部承担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诉讼监督部承担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检察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监督管理、控告申诉检察、检委会日常事务等工作;检察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事务管理、政治工作等。

  该院检察长沙锦瑞要求全院干警,深化认识、更新理念,强化责任、严明纪律,科学管理、提升质效,加快铁检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海安检察的一面旗帜:看守所里的那抹“检察蓝”
  1987年,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新老检察长交接后,检察院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让每个参与者都从中受益
  20位省级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