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网警:打击盗版应抓住命门

10.12.2014  15:54
  编者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新类型犯罪及疑难案件更是层出不穷。针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国家四部门于今年6月开始启动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已分别公布了两批共18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情况。

      与传统侵权盗版案件相比,网络侵权案件查处存在诸多难点。参与查办“剑网”案件的江苏徐州网警和安徽省版权局,在执法过程中总结出了他们的一些经验性做法,例如多部门协作、高科技平台追踪、多渠道固定电子证据等。通过这些手段,他们一手抓住侵权盗版者的命门,一手对其进行致命性打击,力图将盗版分子送上法庭。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两批案件中,共有3起是由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查办的。

      提起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全国互联网案件查办领域是一支战斗力十足的队伍:它获得过“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100余次,支队长和政委分别为公安部特聘网络案件侦查专家和网络技术专家,并已经在全国打响了“徐州网警”的品牌。这支由41名高科技人才构成的专业队伍,在应对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处理某些类型案件时游刃有余,然而在面对技术的快速更新与法律制定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时,他们有时仍然会感到掣肘。近日,记者来到江苏徐州,专门就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徐州网警们进行了采访。

      摸清网站运作与牟利模式是关键

      徐州网安支队在多年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总结经验,认为弄清网络侵权网站的运作模式和体系结构,是查办案件的关键所在。

      采访中,他们告诉记者,要了解网络侵权网站的运作模式与体系结构,必须注意收集3条线:一是侵权内容的采集线,比如书籍、影视作品、软件作品从合法网站转移到侵权网站的过程。二是侵权网站的赢利模式线,比如有的网站采取会员注册充值获利的方式,也有网站通过扩大网站的规模,获取广告效益牟利。三是侵权网站的资金线,摸清获利资金流动方向,收集公司经营的账目、充值涉及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账目、经营者的成本核算账目等,从而丰富案件证据,扩大打击成果。

      与传统侵权盗版案件相比,网络侵权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较多难点,例如在明确版权主体方面,网络侵权尤其是侵权盗版影视作品案件,受害主体众多,一些侵权作品找不到版权方;在取证方面,由于很多网站通过招募境内代理、网站管理人员的方式对网站进行经营,网站站长的联系方式多为用虚假身份注册的手机号,一些重要数据可能被在逃的嫌疑人员销毁;网站的站长多为高学历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在网络侵权案件查办中,证据尤为重要。电子证据灭失速度快,因此固定证据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徐州网警在查办案件时,将案情与检察院、法院以及版权部门及时沟通,提前进行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甚至在抓捕过程中现场对机器进行勘查,形成现场勘查记录,从而避免后期大量的勘查工作,节约办案时间。

      斩断侵权链条需监管广告联盟

      除了摸清侵权网站的运作模式和体系结构外,摸清楚侵权网站利用广告牟利的方式也十分重要。许多案件具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赢利模式如出一辙——收入均来自广告联盟的广告投放。

      记者通过采访业内人士获悉,在盗版电影网站生意最好的那几年,全国有10多万个中小网站站长,加入较大的广告联盟后,每天拥有1万独立IP的电影站每月便有2万元左右的收入,也就是说每天的收入能达到数百元。刘鲲也提到,2010年他们办理的“小说520”网站非法侵犯著作权案中,犯罪嫌疑人金某通过联系国内数个知名网络广告联盟,获取大量的广告收益。这些广告联盟和侵权网站有着紧密的联系,了解双方合作方式,对完善案件证据体系有较大帮助。

      调查显示,广告联盟最青睐小说网站和影视网站,因为这类用户的黏性高,投放广告的针对性强。几乎所有侵权盗版网站都涉及广告联盟,而广告联盟的经营门槛很低——只要有工商注册即可上线经营广告联盟,并没有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时,因为没有直接参与侵权犯罪,这些广告联盟得以免责,因而这一环节已成为打击盗版影视产业链的一大盲区。“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法条,对案件的源头进行有效打击,切断产业链。尤其是针对互联网侵权盗版提供金融服务的广告联盟等‘上游’企业,监管应该到位,应该出台相关法律。”徐州网安支队案件队指导员刘鲲说。

      事实上,广告联盟对于侵权盗版的助推作用已经引起了版权业界的关注。因为直接给非法网站提供经济来源,广告联盟已成侵权盗版的“命门”所在。在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去年年底针对网络侵权行为实施的“清源行动”启动仪式上,联盟秘书长韩志宇曾表示,要整治侵权的中小网站,首先要断绝其经济来源,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达到规范网络作品传播秩序、正本清源的目的。

      小说影视成网络侵权重灾区

      去年12月,徐州市公安部门接到举报,称“速酷电影”等电影网站涉嫌侵权。于是网安支队经过半个月的加班勘验,共提取“速酷电影”网站和“77免费电影”网站中涉嫌侵权内容的作品万余部。通过嫌疑人交代的其各个广告联盟的账号,公安部门统计汇总出了这些电影网站的广告收入。其中“速酷电影”从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通过广告联盟共牟利100余万元,“77免费电影”从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通过广告联盟共牟利50万元。徐州网警还查清了其他11个网站的主要犯罪事实,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打掉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2个,扣押涉案资金150余万元。

      2014年1月,徐州市公安部门对“金火影视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2012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建立“金火影视网”,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采集大量著作权人拥有传播权的影视作品进行传播,并通过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的方式牟利。至案发时,张某已从广告联盟获取广告收入89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4年2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已被移送至检方审查起诉。

      2014年1月,徐州市公安部门对“放放电影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谢某2011年设立“放放电影网”,非法复制优酷土豆、乐视等公司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大量影视作品,供网民点击下载收看。谢某通过投送网络广告非法获利400余万元,目前已被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徐州网安支队已经办理各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名。他们特别对近年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现状进行了梳理。

      刘鲲告诉记者,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小说网站侵权、电影网站侵权、私服外挂等具体的犯罪形式。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徐州网警们发现,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涉及小说阅读网站、电影网站的案件较多,且在互联网上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