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政协委员呼吁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体系
中新江苏网徐州1月21日电(朱志庚) 1月21日,在正在召开的徐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徐州市政协委员刘茂通提交的建议依然是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他呼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多部门持续、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联防联控联治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同时他呼吁徐州尽快出台私人限购小汽车政策,规范公务用车,在部分路段实行限时、限号政策。
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徐州市201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238天,优良率为65.2%,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高出10%。其中,1、2、6月份空气质量最差,二级以上天数共计只有34天,但从1月至6月的整个上半年,徐州空气质量没有一天达到一级。年中因降雨降水,情况有所好转;年末的11月、12月,空气质量再次下降,优良率仅为47.5%。从污染物指标分析,PM2.5依然为首要污染物。综合分析,影响徐州大气质量首要因素为燃煤,其次为施工扬尘、工业废气、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以及季节性秸秆焚烧。
刘茂通委员经过充分的调查,他列出了徐州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徐州目前没有完善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然后是全区域组织协调不足,同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体系缺乏法律支持,当然还存在一部分地方政府及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所以,针对以上问题,刘茂通委员提出:徐州应该加强依法治理大气污染,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联治体系。首先是针对各主要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他建议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呼吁徐州市尽快出台限制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优先在公交、环卫、政府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公交车,增加公交线路和价格合理的定制公交线路,尽快出台私人限购小汽车政策,规范公务用车,在部分路段实行限时、限号政策,从根源上减少雾霾等重度空气污染。
刘茂通委员本身就是一名律师,自己开办了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目前有执业律师50余名加盟。多年的法律工作,让他对建立长效法制机制以有效的依法治理污染有了使命感。在这次的政协会议上,他建议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相关立法工作,加强各污染治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针对重点区域内的主要污染物,出台专项立法,保证治理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提高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适当简化执法程序,缩短处罚的周期,实施“按日累计罚款”。衔接“两高”司法解释,强化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实行“双罚制”。即除对违法企业或单位进行处罚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保证公共参与权力,遭受污染侵害的当地居民可直接向当地政府提出保护环境的要求,督促行政部门采取措施改善环境污染状况。
雾霾的形成是综合性的,徐州的雾霾并不是全部由本地所形成,因此,首先应在徐州市范围内采取统一的标准和行动,不仅在主城区加强空气污染的治理,同时要对所属区(市)的治理提出要求。建议徐州市各政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推动和监督管理,明确各自职责。同时,还应与周边城市及县(市)建立跨行政区域、跨职能部门的污染防治合作机制、信息通告与报告机制,协商与联动机制,同步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保证联防联控联治能够落到实处。(完)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