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成功办理的“速酷电影”网络侵权案入选全国十大案

19.05.2016  11:10

  近日,由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首次引入计算机图谱证据成功办理的“速酷电影”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刑事案件,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因该类案件涉及计算机BT技术在网络犯罪中的新运用,取证困难,早前国内鲜有判例。

  2010年5月,23岁的湖北无业青年田某某为了赚钱,利用掌握的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开设了一家名为“速酷电影”的网站。自2011年7月起,在未经合一、乐视等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田某某使用BT技术擅自从百度影音等网站采集大量影视作品链接,通过“速酷电影”网向公众传播。经营一段时间,见网站人气剧增,田某某便开始在页面刊登广告收取广告费。截至案发,“速酷电影”网影视作品点击量达1694余万次,田某某非法经营收入122万余元。

  在该案办理中,对田某某利用BT技术进行影视作品链接的行为及其危害性进行量化取证是关键一步。针对BT技术特殊原理,案件承办人徐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刘宇认为,不管“速酷电影”网影视作品链接来自哪里,其“种子”的根只有一处,即著作权人网站。只要能够重建该证据体系,田某某的犯罪过程就能完整反映出来。

  经反复研究,刘宇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中,首次引入计算机图谱证据,即通过一种专业图谱制作软件将被告人供述用关联性示意图的形式直观展示出来,从而形成对应客观证据。

  最终,本案得以顺利起诉,被告人田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徐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近日,该案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系我省唯一入选案例。(通讯员  丁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