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通过水利部、省政府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15.06.2017  01:18

6月12日,水利部、省政府在徐州召开徐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胥爱贵,省水利厅厅长陈杰,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等参加验收会。

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间,徐州市实施了90个具体项目,计划总投资109.0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13.51亿元。截至2016年底,徐州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河道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9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新建、改建河湖生态护岸比例达97%,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8%,城镇废污水达标处理率达95%。完成了河湖水系连通及综合治理、南水北调清水走廊尾水导流利用、矿坑塌陷地综合治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水源地保护、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六项示范工程建设,先后建成云龙湖、故黄河、艾山九龙、潘安湖、金龙湖、丁万河等6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小南湖、九里湖、督公湖、大沙河、凤凰泉等19处省级水利风景区。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徐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陆桂华充分肯定了徐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对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徐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超额完成试点任务,取得了显著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效益,城市环境面貌和生态水平显著提升,有力助推徐州转型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就进一步做好水生态建设,陆桂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突出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河长制”,做好河湖管护和水生态保护、修复;三是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胥爱贵表示,徐州水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谱写了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徐州篇章。建议徐州市按验收意见,进一步提升水生态建设水平,为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样本。
      水利部水资源司、规计司、财务司、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景区办,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徐州市水利局,徐州市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验收活动。(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