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让创业农民工穿上两只“靴子”

25.06.2015  12:0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意见》要求,既要保证返乡创业人员平等享受普惠性政策,又要根据其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6月22日《京华时报》)
        这是一项量身定制的政策,一项激励与鞭策的政策,一项保护与托底的政策。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一旦他们的创业热情“被点燃”,无疑会给“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新天地。农民工等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是“创时代”的主人,也是“众创空间”里的主角,他们的经历、渴望、梦想等内生动力,如果与政策规定有效融入与融合,就会挖掘“内因”的潜力与潜能,进而“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政策的保护与托底是善政的“基调”。必须面对一个事实,相对于富二代来讲,甚至是一般的城市市民群体,农民工群体在创业与创新上处于劣势。富二代可以比较容易成为“创二代”,因为他们顺理成章地子承父业,站在父辈的肩膀上。因此,创业政策必须首先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同时,最大可能地弥补这种劣势,让其处于政策的风口。从这个角度看,及时纳入社保与公共服务范围是贴心之举、务实之举。
        政策的激励与鞭策可以成为“第二只靴子”。政策如果仅仅只起到保护与托底的作用,功效发挥也是有限的,形象一点讲,仅为落下“第一只靴子”,让农民工穿上了“一只靴子”。农民工创业需要一只靴子兜底,一只靴子前进;或者说,一只靴子可以让他们顺利“返乡”,而另一只靴子可以激励他们走上创业之路。这里面具备辩证统一的哲理,又有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逻辑关系。
        站在政策的风口,农民工如何起飞?农村的电子商务正在进行大布局,“互联网+农村”的时代即将到来,这既是政策机遇,也是现实商机。当然,返乡创业不必局限于电子商务,千万不能形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而应该形成“条条大道通罗马”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