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徐州市“四按”推动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

11.05.2017  01:51

4月26日,徐州市司法局、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级,推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内涵式、集约式、跨越式发展。

一是按步骤和阶段实施计划 。科学设定“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发展目标,形成指导和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从2017年起用三年时间,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整体提升”三个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的组织参与“四个全覆盖”和执法管理领域基础类标准研制,参与完成各领域基础类标准的研制,全面实施各类统一标准并建立标准评估机制,切实把标准化建设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二是按职能和分工研制标准 。根据各部门职能制订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做到有效对接,责成人民调解、律师管理、基层工作、法制宣传、政策法规、社区矫正等8个部门牵头负责,在各县(市)、区司法局配合下,完成并细化7个业务领域的标准制定;在市司法局、市质监局指导下,责成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研制本行业法律服务标准,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法律服务行业标准;责成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局各部门,认真梳理有亮点、有特色且标准化应用效果显著的创新工作项目,抓好地方和国家标准的项目储备和组织申报,力争至2019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地方、国家标准项目位于全省前列。

三是按要求和进度推广应用。 组织开展全员标准化专项培训活动,将参与研制、发布的各项标准纳入岗位培训和技能比武计划;按照岗位类别确定事岗位工作基础类标准目录,通过标准实施推进执法、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再造。建立标准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采用多种方式收集标准实施的情况资料,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系统评估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动态修正执行标准。培育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初步规划至2019年,各业务领域培育至少30个示范单位或机构,全市5-8家单位进入省级标准化示范行列。

四是按规定和职责全面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机关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抓总,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强化协调配合,加强与省厅对口部门的请示汇报、与质监部门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强化保障投入,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争取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合理投入资金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对标准研制、试点示范单位给予额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