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司法局推行“日志式”管理(图)

20.01.2017  11:34

 

为解决平时考核“落实难”问题,激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新年伊始,徐州市司法局所有工作人员被纳入“日志式”管理考核。

一是工作记实。每名干警下发一本《工作记实簿》,记实簿由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工作清单、每日工作情况、每日工作小结、主管领导评鉴5部分组成,每名干警以工作日志的形式,把每日学习进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如实记录。

二是定期考核。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在每周末审阅一次《工作记实簿》,并根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填写书面评鉴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评审一次,根据被考核人学习教育、日常履职、工作效能、遵规守纪等情况综合考核评价,明确被考核人季度考核等次。

三是成果运用。对季度评定中至少有2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对季度考评中有1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季度考评有3次评为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并取消责任处室集体先进评选资格,当事人和处室负责人做失职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