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台《基层法律服务惩戒规则》

27.11.2015  16:24

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惩戒及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和处分等行为,近日,徐州市司法局出台《徐州市基层法律服务惩戒规则》。

规则》主要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实习人员在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则方面以及对这些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予以规范。惩戒种类包括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资格。

根据《规则》,以律师名义承揽诉讼代理等业务的;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对方当事人或者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的;不遵守委托代理合同,怠于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等36类违规行为,将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处分。泄漏国家秘密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唆使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等8类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其会员资格,同时报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