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锥刺女生臀部上瘾 称听到女人尖叫就开心

18.12.2015  16:55

  徐州沛县一名男子为发泄情绪而产生犯案冲动,先后使用焊条、螺丝刀、折叠刀等器械刺向单身女子的臀部取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至少17名独行的年轻女子受到伤害。今天,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直斥他连续性犯案在当地造成人心惶惶,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

  现年30岁的沛县籍被告闫某,个体水电工,身形中等。检方称,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长达两年的时间内,被告人闫某在沛县城区、新城区等地,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随意用自制焊条、螺丝刀、折叠刀等器械刺伤17名女青年(其中4名未成年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案情指出,受其伤害的女路人均为年轻女子,年龄多在20岁以下。闫某第一次犯案是2013年的5月28日晚上的9点多,当时在沛县城区的道路上,独行的女子小覃臀部被东西刺了一下后大叫,转身见一男子手拿焊条,大笑着骑上电动车就跑,把小覃吓呆在原地。

  实际上,自从第一次犯案后,闫某的作案器械几度升级,从自制的焊条到螺丝刀,再到后来用上了折叠刀。其暴力行为变本加厉,也使得受害女子的损伤程度加大。在2015年的5月20日的晚上,闫某连续犯案两起,对两名女事都构成了轻伤害,有伤者救治的医疗费就花费好几千元。

  今年的5月份,再次出手犯案的闫某被抓获。其供称,因患有兔唇而曾被女的嘲笑长得丑,因为对陌生女性无好感。而每当心情不好、工作不顺或和家人拌嘴后,他就上街寻找独行的年轻女子,以器械刺其臀部取乐。“听到女子尖叫就开心”,闫某被抓后如是说。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有妻有儿女,而由于患有兔唇,从小受歧视,遭人嘲笑,而被告也并非无缘无故犯案,系工作不顺心、和家人闹别扭等情况下心情不好,冲动下犯案,现已感到后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作所为。考虑其是否有心理障碍的问题,辩方还提出了精神鉴定的要求。

  庭审中法官明言,被告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屡屡犯案,犯案后即收妥行刺物品和逃离现场,相信他知道自己做什么,而被抓后供述稳定,家人也称其生活状态向来正常,其本人也没有精神疾病史,故不接纳辩护律师精神鉴定的要求。

  法官阅毕案情后认为,被告长期用尖物刺无辜女士的臀部,行为令沛县当地居民,尤以女性感惊恐,导致人心惶惶。尽管被告所用器械上并未涂抹有毒有害物品,但令那些受到伤害的女性及家庭产生担心和不必要焦虑。由于罪行较严重,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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