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坐堂”信访局,一坐就是16年

02.01.2016  14:41

  上月28日,晴。泰州市公清律师事务所的袁桂强早早地来到该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13号。但他没去办公室,而是来到同在一幢楼里的泰州市信访局一楼接待大厅“上班”。一个上午,他接待了4批来访群众。

  “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是泰州的‘创造’,实现了民间资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相互衔接。”泰州市司法局局长赵晓玲说。就像医生坐诊那样,每周某天有某个方面的专业律师接访,方便群众“对号上门”。仅2013年初以来,全市627名律师就投入2568个工作日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处置工作,接待来访群众12365人次,义务提供法律咨询9800余人次,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法律建议217条,参与各类信访矛盾纠纷调解1713件,协助分流信访案件1763件,成功化解或避免重大群体性纠纷107件。

  救急释疑,催生律师“接访

  “律师‘坐堂’信访局,缘于1999年底试点成立的信访局律师咨询服务点。”泰州市信访局副局长常爱国说。当时,泰州市信访局接待一批上访群众,无论信访干部说什么,上访群众就是不肯听。信访局工作人员打电话到司法局,请他们找几位律师过来帮着做解释工作,结果效果不错,群众想通了,表示不再上访。就这样,泰州市开始了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探索。

  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使政府部门大大减轻工作压力。2003年6月,泰州市司法局和信访局及时总结这一做法,在全市信访局设立律师信访接待窗口,规定每月单周星期一为律师接待日,公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名单、电话,并做好律师信访接待登记与信息反馈等。律师不能借接访揽业务,参与信访接待都是义务的。

  专业释法,引导停诉息访

  去年11月19日,姜堰区娄庄镇政府,4名原镇供销社职工就企业改制后的待遇前来“”说法。接访干部陈勇一边接待,一边打电话请来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律师洪栋。洪栋来到现场,一番耐心释法让4人当即表示停诉息访。“律师给的建议,我听了服!不再上访了!”上访户老王说。

  “由于律师不是公职人员,又不是争议案件主体,很多情况下其意见更容易被群众接受,便于为上访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大多数上访者感到满意,不少人因此停诉息访。”泰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蔡磊说。中央全面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后,去年又提出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

  泰州市奕俊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斐2003年参加工作,每年都到信访局接待室值班。他告诉记者,由于不懂法律,很多信访人“不得其门而入”,为解决问题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律师具有专业背景,是法律“明白人”,能为当事人释理说法、指明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律师在信访接待中,注重发现、研究和掌握信访案件的新特点、新动向并及时反馈,也有助于信访部门及时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工作主动权。

  化访调解,律所常规业务

  “随着律师信访工作的不断深化,传统的以律师定期坐堂接访为主的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需要。”泰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杜爱军说。通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长期实践,他们总结种种不足,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化访,先后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访、开设社区联系点信访接待窗口等措施。近3年来,已指派68名律师参与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协助党政领导干部解答基层群众在土地征用、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咨询410件,提出法律意见75条。

  赵晓玲告诉记者,目前,泰州已在全市信访局、法院立案庭、交巡警大队、看守所、医院、消协、社会矛盾纠纷服务中心、社区、村居等重点行业和部门普遍建立律师接访服务窗口,建成以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31个。调解,成为律师事务所一项常规业务。泰州市司法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627名律师成功调解撤诉结案案件11000多件,调解成功率接近70%。当事人对调解结案满意率达100%,自觉按时执行调解协议无一例反悔。

  记者 赵晓勇 徐冠英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