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检察院推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一、二、四”工作模式

24.03.2016  11:45

  2016年3月11日下午,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律协、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领导及律师库12名律师,召开了检察环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进会,研究探讨下一阶段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举措。

  会上,该院控申科章艾华科长结合前期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探索实践,提出了“一、二、四”工作新模式,即一个平台,双轨运行,四项文书。打造一个平台,建立一个微信群,以便于检察人员与律师库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联系、交流,方便开展工作。实行双轨运行,一方面,检察机关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有权自行委托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案件,鼓励当事人委托、申请;另一方面,针对一些重大、有影响、重信重访案件,由检察机关主动从律师库中选择律师参与接访、评析、公开审查、答复。建立贯穿案件全程的四项文书机制,一是在接谈信访人时,律师代拟诉讼文书;二是案件受理后,对如何处理征询律师意见,由律师出具意见建议书;三是对案件审查办理形成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析,出具评析意见书;四是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答复等程序,出具见证书,以公开促公正,增强执法公信力。

  与会律师听取了“一、二、四”工作模式后,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赞同,并表示积极参与不计报酬多少。江苏冠华律师事务所吴迂主任首个表态,该工作模式规范、具体、可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是律师社会价值的体现,又是展现律师专业才能的好机会,也能对部分走上信访道路的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参会律师还对阅卷、接待、出具文书等细节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如皋市政法委副书记钱志强充分肯定了如皋市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一、二、四”工作模式,认为对于推动政法其他部门开展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具有“标签”作用,并对具体落实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要明确职责分工,三是要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四是要确保对律师参与、代理工作的人身、经济等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