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一年会同民警处理180余起纠纷

13.04.2016  10:50

 

图为驻城东派出所律师工作室。 盛义摄

 

去年4月起,我市相继在全部14个公安派出所设立律师工作室,一年来,驻所律师会同民警处理180余起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30余次。

 

民警律师密切协作,共同处理疑难纠纷

 

去年10月23日,承包商蒋某正在生祠镇某村文体广场工地施工,村民朱某途经文体广场时,因文体广场归属问题与蒋某发生冲突。期间,蒋某不慎摔倒导致骨折,花了医药费数万元。由于朱某对蒋某受伤之事不闻不问,蒋某心中有气,多次到村委会讨说法,甚至想要纠集朋友一起去朱某家里闹事。

 

生祠派出所地藏社区民警居永红、葛奇帅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驻所律师倪东先帮忙调解。倪律师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朱某、蒋某平时热衷村里的公益事业,只是两人曾闹过不愉快才导致此次纠纷。倪律师觉得,如果能让双方平心静气地好好沟通,解开双方心结,用事实和法律说话,这起纠纷就能彻底解决。今年1月26日,双方在民警和律师的调解下签订了协议,朱某一次性贴补蒋某医药费1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这样的非警务类纠纷在基层派出所经常会发生,如果要处理,会耗费大量警力,还常常吃力不讨好;如果不处理,就成了治安隐患,也许哪天就会出大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去年4月起,市公安局与市司法局合作,在全市14个派出所建立驻所律师工作室。3名律师挂钩联系一个派出所,每周三安排半天时间,由1名以上律师至工作室值班,与民警共同处理疑难纠纷。一年来,驻所律师已会同民警处理180余起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30余次。

 

发挥“第三人”优势,让当事双方信服

 

你们快来呀,我的车被抢了!”不久前,城东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刘女士报警,称她的汽车被人抢了。光天化日之下抢机动车辆,这样的案件在我市还真不多见,民警带着满心疑惑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到了现场,经过详细了解,民警才恍然大悟,原来“抢车”的不是别人,而是刘女士的前夫。

 

刘女士和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虽然已经领取了离婚证,但财产分割部分尚未履行。根据离婚协议,刘女士支付给前夫2万元,两人婚前共同拥有的车辆即归刘女士所有。但刘女士将2万元现金交给前夫后,前夫却迟迟不肯交出车钥匙,刘女士几次索要不成,想到了报警。

 

接到这样的警情,民警也很为难,便请来驻所律师帮忙。律师告诉刘女士,双方经由法院判决离婚,他们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拒不实行,另一方应该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在律师的帮助下,刘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回了汽车。

 

很多案件案情其实并不复杂,法律关系理清了,案件处理起来就会方便许多。”城东派出所驻所律师缪坤玉介绍,老百姓习惯一有纠纷就找警察,但警察并不是万能的,公安部明确规定警察不能参与民事、经济纠纷,遇到此类警情,民警只能从中调解,起到的作用有限,最终还是要靠法律途径解决。律师参与派出所警情调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和解、赔偿、诉讼等法律渠道,其独特的“第三人”优势,增强了公正性和公信力,让当事双方更易接受和信服。

 

互相取长补短,民警律师均受益

 

派出所民警们说,驻所律师有效解放了基层警力,缓解了非警务警情给民警带来的繁重压力,减轻了民警的工作负荷。民警能够及时从非警务警情中剥离,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刑事打击和治安防范等警务中。自从派出所里来了驻所律师,民警办理案件更顺当了,特别是非警务类纠纷,由律师为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服务,群众满意,民警也“减负”。

 

而在参与派出所日常工作、协助民警调处矛盾、解决经济纠纷、应对群众法律求助的过程中,驻所律师也获益匪浅。驻所律师们表示,通过走进派出所服务群众,他们提升了知名度,有了更多的法律实践机会,为自己从事律师事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记者了解到,除了服务群众、帮民警“减负”,我市驻所律师工作室成立后,律师还担负起行风监督员的职责,监督民警的警容警纪、工作作风,以及执法办案的流程,促使民警自觉维护形象,提高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