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江苏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修改意见的公告

10.02.2015  21:05

 


关于征集《“江苏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江苏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拟定了《“江苏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见附件),现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征集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18日。


征集期间,如对本规范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及时与省商务厅联系,并签写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意见交流。


联系电话:025-57710176(监察室)、025-57710392(流通处),025-57710387(传真)。


 


附件:“江苏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


                        


江苏省商务厅


 2015年2月10日


来源:( 江苏省商务厅 )